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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重庆市梁平县的柚子进入采摘季后,梁平县充分利用当地“梁平柚”的美名,整合当地农业产业优势,发展起特色农产品(000061,股吧)观光旅游业,带动了产业融合,推进了富农工作。而像梁平县这样,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例子,只是全国产业融合不断涌现出的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的一个典型。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的要求,农业部日前研究编制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化同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
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产业融合的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7.8万家,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近20万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超过1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由1.7∶1提高到约2.2∶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5%。初步形成了东北地区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地区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地区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带动能力增强,建设了一大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料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
到2015年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超过250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入股入社、订单合同、托管联耕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与合作,融合机制不断健全,融合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大宗农产品生产供给、产前、产中及产后服务和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撑。
据统计,2015年全国有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500多亿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引入,涉农电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众筹等亮点频出,农产品市场流通、物流配送等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业生产租赁业务、农商直供、产地直销、食物短链、社区支农、会员配送等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涌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暴发增长态势,仅2015年全国年接待人数达22亿人次,经营收入达44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10%;从业人员790万,其中农民从业人员630万,带动550万户农民受益。
一系列“三农”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强调“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调结构、提品质、去库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降成本、补短板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农产品加工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培育新产业,推动产业融合营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对强化产业支撑,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的背景下,以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村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农业服务产业迅速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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