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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7〕35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为解决2017年首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验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积极参加;凡拟承担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而2017年首次能力验证存在不满意结果或未参加首次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其他已依法经资质认定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可自愿参加。
二、确保质量,不断强化结果应用
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承担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农业厅将成立能力验证专家组,对能力验证方案、结果报告、承检机构申请书等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撰写总评价报告。
联系人:范作军
电 话:0531-67866397
附件:2017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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