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中国农业发展与科技交流学术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关于我们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农业机械 植物保护 农化市场 畜牧草业 地方资讯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第三届全国植物微生物互作与生态环境效应研讨会
  农业机械                   更多>>
机械装备让现代农业更有 2026-02-23
人民日报新春走基层|曲 2025-02-08
江华:农机检修备春耕 2025-02-08
1月22日,记者从合肥 2025-02-08
南平政和:农业机械化绘 2024-08-14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 2024-08-14
桂林市2024年“十万 2024-04-22
在希望的田野上丨高标准 2024-04-22
北京延庆:农事不可缓, 2024-04-22
湖南道县掀春耕热潮 农 2024-04-22
  联系我们                   更多>>


中国农业发展与科技交流学术网

中科农研(北京)农业技术研究院

E-mail:nongxuekeyan@126.com(科研项目、课题合作)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 内容浏览
江苏南京全面启动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7/6/13 14:48:5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574

 

    近日,南京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共同印发了《南京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多月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以全面加大对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力度,努力消除变型拖拉机事故隐患,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消除变型拖拉机事故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将分为动员部署(5月)、集中整治(6月-8月)和总结提升(9月)三个阶段来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期间三部门将重点围绕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执法检查和报废淘汰等三大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执法联动,推进实施变拖强制报废,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9年(单缸)和12年(两缸及以上),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停止办理检验业务,并通知其所有人在三个月内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自2017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者已公告注销仍上道路行驶的本市变型拖拉机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自2017年9月1日起,各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未主动办理报废业务的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牌证。

 

 

 

 

 现代农业产业网  中国农业机械网  中国农产品加工信息网  中国农业新闻网  中国农业信息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农业一站通  农产品加工业交易服务平台  农业部
版权所有:中国农业发展与科技交流学术网   维护 金方时代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