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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对农产品质量被评定为安全、列入“红名单”的客户,给予提高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被评定为不安全、列入“黑名单”的客户则收缩授信额度……近日,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联合省农信联社舟山办事处出台政策,将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纳入舟山农信信用评定体系。
记者从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了解到,舟山市自2014年起就制定了《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殖户按照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识规范使用、有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评定标准,评定为“红名单”和“黑名单”,对列入“红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在享受项目申报等各类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方面优先予以考虑;而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而纳入舟山农信信用评定体系后,“红黑名单”将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授信额度。
“我们将对列入‘红名单’的客户,合理提高其信用评定等级,给予提高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授信额度最高可提高到正常授信额度的1.1倍,执行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同等基准利率的1.1倍。”定海海洋农商银行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胡宏轮介绍,对农产品质量被评定为不安全、列入“黑名单”的客户,则降低其信用评定等级,收缩授信额度,对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不予授信。
据了解,在创新“绿色农业”信贷产品的基础上,舟山市各县(区)农商行也将及时修改、修订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体现在办法中,并将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殖户列入“绿色农业”信贷产品目录,重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加大支持力度。
(原标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 纳入舟山农信信用评定体系 “红”“黑”左右涉农者授信额度》,原作者朱丽媛、王益芬。编辑姚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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