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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娟代表:应尽快制定《植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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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3/23 10:21:5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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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采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技推广中心研究谭志娟时,她提出自己的履职议案:
我国常见农作物有害生物达1600多种,其中造成严重危害的近100种,年发生面积达70亿亩次。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农作物病虫害自然损失率37%以上,据此测算,若不采取防控措施,我国每年因病虫危害将损失粮食近4000亿斤。近10年每年暴发的病虫害种类比前10年增加1倍以上,如蝗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条锈病、稻瘟病、玉米螟、黏虫、农田鼠害等出现猖獗危害势头,虽经大力防治,每年仍损失粮食500多亿斤、各类经济作物1800多万吨。生物灾害已成为影响农业增产增收的一个主要制约制约因素。
植物保护又称“植物防疫”或“植物卫生”,是指预防和控制各种有害生物,以保护农作物免受危害的防灾减灾措施。植物保护工作的成败事关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也关乎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农民增产增收。“十五”以来,植保防灾减灾年均挽回粮食损失达到1600亿斤以上,为保障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突出贡献。
目前我国的植保工作,总体上仍是处于对生物灾害的被动应对状态,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生物灾害防控职责任务不明晰。我国病虫灾害频繁发生,防控任务异常艰巨,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每年累计需要防治处置80亿亩次以上(一般每亩作物防治4—5次),其中蝗虫、草地螟、黏虫、稻飞虱、条锈病等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害的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发生区涉及国有荒地、农田夹荒地、农田、果园、林地和草原等多种环境。因此,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控相对于人类和动物疾病的防控来说,涉及面更广、种类更多、任务更重,涉及的部门更多,更需要政府的行政督导和各部门的协调统一。现有《植物检疫条例》仅对农作物32种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了规范,而对危害农作物的1600多种有害生物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防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防控中的任务和职责没有法律来约束,使得防控体制机制不健全、人员队伍不稳定、保障措施难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
(二)生物灾害防控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多年来,我国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和植保工作经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增加,但增加幅度落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特别是在当前对粮食产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灾害损失率越来越大。因此,需要尽快立法,明确植保经费投入额度应占各级财政收入的比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以冲抵物价上涨因素造成的经费相对减少,确保经费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稳步增加,满足灾害防控工作需要。
(一)生物灾害防控职责任务不明晰。我国病虫灾害频繁发生,防控任务异常艰巨,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每年累计需要防治处置80亿亩次以上(一般每亩作物防治4—5次),其中蝗虫、草地螟、黏虫、稻飞虱、条锈病等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害的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发生区涉及国有荒地、农田夹荒地、农田、果园、林地和草原等多种环境。因此,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控相对于人类和动物疾病的防控来说,涉及面更广、种类更多、任务更重,涉及的部门更多,更需要政府的行政督导和各部门的协调统一。现有《植物检疫条例》仅对农作物32种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了规范,而对危害农作物的1600多种有害生物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防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防控中的任务和职责没有法律来约束,使得防控体制机制不健全、人员队伍不稳定、保障措施难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
(二)生物灾害防控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多年来,我国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和植保工作经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增加,但增加幅度落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特别是在当前对粮食产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灾害损失率越来越大。因此,需要尽快立法,明确植保经费投入额度应占各级财政收入的比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以冲抵物价上涨因素造成的经费相对减少,确保经费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稳步增加,满足灾害防控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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