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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水平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前列
记者昨日从市农委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良好。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355.1亿元,可比增长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94元,增长7.1%。相关数据分析显示,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水平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前列。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的《关于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意见》和《大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我市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有效保障全市农产品供给,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按照“品种优良、技术高新、市场高端、产出高效”的总体要求,我市以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发为主攻方向,不断推动渔业、水果、蔬菜、畜牧、花卉五大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大力实施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工程、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农业产业功能融合工程,突出发展设施农业、海洋牧场、优质水果等产业发展,加强46项重点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标准化管理技术280万亩,培育了现代农业产业竞争新优势。建成市级以上水产品健康养殖场109个、标准化果菜精品园214个、标准化畜牧养殖场1403个、特色花卉生产园50个,建成全国最大的海参、扇贝、鲍鱼和大樱桃、蓝莓、蛋鸡生产基地。全市农产品“三品”有效认证总数达到1052个,“三品”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及果树面积的68%;登记(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29个。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优势农产品集聚化率达到92%以上。每公顷土地产出效益达到14万元以上,五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90%。
规模经营是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在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坚持成片流转、集约开发、规模经营的原则,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推动农村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夯实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基础。目前,我市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601个,规模化经营占比达到36%以上。其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88%,位居全省首位。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农业综合服务”的农业共营制模式试点。全市建成农业共营制试点5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5家。在规模化经营引领下,我市在全省首批创建了大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了瓦房店市和庄河市2个国家县级农业示范区、金普新区和旅顺口区2个国家县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了乡镇级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95个。其中乡镇级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面积达到21万亩,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辐射带动面积达到230万亩以上,示范引领了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另外,我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和储藏能力分别占农产品总产量的92.2%和17.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3∶1。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企业化经营管理方式,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合作社3960家,其中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4家,入社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7.6%。引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理念,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作用,带动了农户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共创建规模以上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693个,年接待游客达到1565万人次,农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91亿元。金普新区、旅顺口区、庄河市、长海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记者 李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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